- 陳女遠嫁韓國遭丈夫逼墮胎、毆打及辱罵
- 嬰兒出生罹患心臟病,醫療費全由陳女獨自負擔
- 金男坦承曾甩耳光,並指控妻子有精神病
- 新竹地院認定婚姻難以維持,判准休夫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女子陳女(化名小美)13年前為愛遠嫁韓國,婚後6年懷孕,卻遭丈夫金男(化名阿金)多次逼迫墮胎、辱罵及毆打,甚至在她堅持生下孩子後,嬰兒因罹患先天性心臟病,兩次重大手術及後續龐大醫療費用全由陳女獨自負擔,金男完全未盡丈夫與人父之責。
陳女為保胎兒,曾隻身返台產檢並生產,後帶孩子返韓試圖修補親子關係,但金男仍以她未使用敬語等生活瑣事嫌棄她,並在孩子面前詆毀她,陳女憤而再度返台分居至今。她認為夫妻因台韓文化差異,丈夫受韓國傳統男尊女卑觀念束縛,導致婚姻產生難以彌補的裂痕,因此提告休夫。
金男在訴狀中坦承曾甩過陳女一次耳光,但稱「我對她沒有為家庭犧牲的精神感到失望」,並具狀指控陳女似有精神疾病。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金男未能有效溝通、顧及妻子身處異鄉的需求與感受,反歸咎於妻子性格問題,且雖稱不願離婚卻無積極修復婚姻的作為,夫妻情愛基礎已失,婚姻僅存形式而無實質,判准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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