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6歲女童跑出公園穿越馬路,遭休旅車撞擊雙腿骨折
- 63歲林姓女駕駛肇事後駛離,1小時後被警方通知到案
- 林女辯稱「不知道有撞到人」[2]
- 女童送醫無生命危險,警方將釐清家長是否疏於照顧
- 林女涉肇事逃逸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昨(8)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肇逃案。一名6歲蔡姓女童與母親及妹妹在三民公園遊玩時,突然跑出公園穿越馬路,遭一輛休旅車撞擊輾過雙腿,導致雙腿骨折送醫。肇事駕駛林姓女子(63歲)未停車查看即駛離現場,警方於1小時後以車追人將其通知到案,林女辯稱「不知道有撞到人」。
事故發生於8日下午4時51分許,地點在三民區十全一路365號前。女童當時與母親及妹妹在公園遊戲區玩耍,父親外出辦事,女童在母親未注意時跑出公園衝到馬路,遭林女駕駛的休旅車撞擊輾過雙腿。女童被撞後試圖爬回公園,但因雙腿骨折癱軟在地,路人見狀報警,女童被送往高醫救治,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研判,肇事原因為林女「未注意車前狀況」及女童「未依規定穿越車道」,詳細肇責待鑑定。林女到案後辯稱「不知道有撞到人」[2]。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林女開罰3000至9000元並吊銷駕照,另依《刑法》肇事逃逸致人傷害罪(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也將通知女童家長到案,釐清是否涉疏於照顧。若查證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4條,未滿14歲未成年人違規,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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