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禁養浣熊、河口鱷等3大類共641種高風險動物
- 既有飼主須於明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
- 逾期未登記者最高罰25萬元,並沒入動物
- 禁養動物因具掠食本能、攻擊性或缺乏專用血清而有公共安全風險
- 動保處協助飼主植入微晶片及輔導防逃逸措施
(綜合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農業部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已於今年5月1日正式生效,禁止家庭飼養浣熊、河口鱷,以及蝮蛇科、蝙蝠蛇科毒蛇等3大類共641種具高度危險性的動物。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提醒,既有飼主、展演業者及養殖場業者,須於明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備查,才能依法繼續飼養。逾期未登記者,依《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並沒入動物。
動保處表示,列入禁養名單的動物皆具較高公共安全風險。浣熊具有強烈掠食本能且不易馴化,破壞力強;河口鱷體型龐大且具高度攻擊性;而蝮蛇科及蝙蝠蛇科毒蛇因國內缺乏專用血清,遭咬傷恐增加醫療救治困難。
為強化高風險動物管理,動保處已會同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福利科學學會及野森非犬貓專科醫院獸醫師,主動前往飼主住處協助禁養動物植入微晶片,並輔導飼主落實防逃逸及防繁殖措施。飼主可透過「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線上申辦,相關問題可洽桃園市動保處(03-3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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