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拍賣家用配偶子女名義開設多帳號分散收入
- 國稅局交叉比對金流物流,認定同一人操控
- 短漏報銷售額逾3,000萬元,補稅150萬餘元並罰款
- 2025年起銷售貨物月營業額達10萬元即達起徵點
- 多帳號銷售額須合併計算,月達20萬元須開發票
- 主動補報補繳可免罰,僅加計利息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日公布一起網路賣家利用多個帳號分散收入、規避營業稅的查核案例。一名自2024年起在電商平台販售電子產品的賣家,利用配偶及子女名義申請不同帳號,企圖壓低單一帳號營業額,但國稅局透過金流、物流與交易資料交叉比對,確認各帳號均由同一人實際操控。
經合併計算後,該賣家短漏報銷售額合計超過3,000萬元,國稅局除補徵營業稅150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裁處罰鍰。
國稅局重申,自2025年1月1日起,販售商品的「銷售貨物」業別,每月營業額達10萬元以上即達營業稅起徵點;設計、裝潢等「銷售勞務」業別門檻為5萬元。若賣家同時經營多個平台帳號,所有銷售額必須合併計算,每月合計達20萬元以上者,須依法使用統一發票並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提醒,已達課稅標準但尚未申報的賣家,若在遭檢舉或查核前主動補辦稅籍登記並補繳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可依法免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