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韋廷因偽造股東會紀錄遭判拘役50日、緩刑2年定讞
- 律懲會決議停止劉韋廷執行職務2個月
- 受雇律師王奕仁處申誡
- 案件源於世都公司洪家4兄弟遺產糾紛
- 劉韋廷在未獲全體股東同意下強行召開股東會[1]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經常上電視節目的「名嘴律師」劉韋廷,因12年前受託處理台北市「世都大樓」遺產案時,製作不實股東臨時會議事錄並向商業處申請變更登記,最高法院去年9月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拘役50日、緩刑2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上週五決議,停止劉韋廷執行職務2個月,其受雇律師王奕仁則處申誡。
本案源於世都公司創辦人洪火燭2013年過世後,4名兒子因遺產分配爆發糾紛。劉韋廷2014年受託代表次子洪祺禎、四子洪祺祓召開臨時股東會,但長子洪祺祥、三子洪祺福在會前以存證信函明確表示反對。會議中,其他股東代表發言反對,遭次子阻止,王奕仁律師更嗆「沒必要回答」,劉韋廷則以手勢示意會議繼續[1]。
高院認定,劉韋廷明知「行使股權須全體共有人同意」,卻在未獲全體同意下強行開會,構成違法。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判劉韋廷拘役50日、緩刑2年、須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王奕仁判拘役40日、緩刑2年、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律懲會認為2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依情節輕重做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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