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文雅畜牧場違法使用芬普尼除雞蝨,毒蛋超標3倍
- 約15萬顆問題蛋流向9縣市連鎖超市與購物中心
- 移動管制後仍出貨160箱毒蛋給龍忠蛋行轉售
- 陳姓負責人及林姓蛋商被依食安法、詐欺罪起訴
- 檢方聲請沒收兩人犯罪所得共376萬1250元
- 場內殘留雞蛋已銷毀,蛋雞全數撲殺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去年11月爆發的彰化芬普尼毒蛋案,彰化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罪,起訴文雅畜牧場陳姓負責人及台中龍忠蛋行林姓負責人,並聲請沒收兩人犯罪所得共376萬1250元。
檢方查出,陳男為解決蛋雞遭「雞蝨」寄生問題,明知芬普尼不得用於蛋雞,仍將芬普尼與「加保扶」、「賽滅淨」、「因滅汀」等多種農藥混合稀釋,噴灑於雞舍與雞籠。芬普尼具脂溶性,蛋雞吸收後殘留於體內,導致雞蛋污染。去年11月4日彰化縣衛生局抽驗,發現雞蛋芬普尼代謝物殘留量達0.03ppm,為法定安全容許量0.01ppm的3倍。
陳男自去年10月起,以每台斤28.5元至33.5元價格,將問題雞蛋批發給台中、彰化等地4家蛋行,再分銷至桃園、新竹、台中、彰化、雲林、南投、嘉義縣市、台南及高雄等9縣市的連鎖超市與購物中心。問題蛋總數約15萬顆[6],其中約4萬顆流向龍忠蛋行[7][5]。
去年11月5日,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電話通知陳男實施移動管制,陳男竟仍與前來載貨的林男合意,將160箱已知不合格雞蛋繼續轉售給下游餐廳及消費者,涉嫌共同詐欺取財。
檢方指揮調查站及保七總隊搜索,查扣農藥噴霧器、剩餘農藥罐及蛋行進出貨紀錄等證物,經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檢驗,確認噴霧器及雞蛋檢體均含芬普尼殘留。後續在檢方及農政單位監督下,場內殘留雞蛋全數銷毀,蛋雞也完成撲殺。
檢察官聲請沒收陳男犯罪所得363萬9650元、林男12萬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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