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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廢止228洋將條款 議約期限提前至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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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洋將條款中華職棒蔡其昌領隊會議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中職領隊會議決議廢止「228洋將條款」
  • 洋將與原球團議約最終日改為1月15日
  • 新制刻意與韓職12月31日期限錯開
  • 蔡其昌稱聯盟無調查權,條款難以執行
  • 今年季初洪一中失言接觸坎南事件成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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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中華職棒今天召開領隊會議,會中決議廢止俗稱「228洋將條款」的規章第17章第96條。該條款原為避免惡性挖角,規定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洋將優先議約權。但會長蔡其昌指出,聯盟無調查權,該條款實務上難以執行,各隊已有共識廢除。

配合新制,洋將與原球團議約最終日改為1月15日,之後即視為自由球員。蔡其昌解釋,此舉考量年底國外假期、中職球隊作業時間,並刻意與韓職的12月31日期限錯開,對各隊實務操作最有利。

此次改革導火線之一,是今年季前台鋼雄鷹總教練洪一中在開訓時失言,稱接觸了當時仍屬富邦悍將優先議約權範圍內的洋投布坎南(David Buchanan,後改名坎南),引發富邦不滿,使條款存廢議題再次浮上檯面。秘書長楊清瓏表示,過去各隊普遍認為2月28日的期限不理想,最終決議提前至1月15日[3]。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林岳平認為新期限無實質影響,建議改設轉隊費制度[8]
  • 伍鐸肯定改革,稱中職近年爆發式成長、每年拉近與日韓差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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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時電子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6家媒體報導)

林岳平拋轉隊費構想

統一獅總教練林岳平認為,1月15日議約期限「有跟沒有差不多」,只要設在球季開打前就無實質影響。他建議乾脆取消時間限制,改設「轉隊費」制度——球季結束後開放自由接觸,原球團可收取轉隊費作為補償,至少留不住人時有實質回報[8][6]。

伍鐸肯定改革:聯盟爆發式成長

味全龍洋投伍鐸表示,這項變革「非常棒」,展現中職近年爆發式成長。他認為各隊球探部門已從過去一、兩人擴編為完整團隊,有能力在更短時間內評估洋將,提前議約日能讓球隊更快布局戰力[4]。伍鐸也指出,中職每年都在拉近與日韓職棒的距離,從球員名單、合約條件到球團獲利能力皆有提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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