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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雲林黨部執行長涉賄 藍要劉建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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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國民黨團蔡永富蔡永順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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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蔡永順涉利用育兒津貼場合加碼2000元紅包,遭羈押禁見
  • 檢調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等證物
  • 蔡永富以60萬元交保,國民黨團要求劉建國說明並道歉
  • 藍營籲賴清德辭去劉建國競總主委
  • 國民黨團要求檢調在11月28日前偵結起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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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執行長蔡永富、議員候選人蔡永順兄弟涉嫌賄選,雲林地檢署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等證物,蔡永順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蔡永富則以60萬元交保。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民進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劉建國出面說明並道歉,也呼籲擔任劉建國競選總部主委的總統賴清德辭去主委職務。

檢調查出,蔡永順自今年3月至9月間,利用鄉公所發放新生育兒津貼場合,身穿競選背心陪同到場,再以個人名義加碼發放2000元現金紅包給新生兒家庭,至少涉及20餘戶。檢調10月1日搜索相關處所,查扣現金290萬元、紅包袋一批及禮金3萬4000元,傳喚27人到案。

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質疑,蔡氏兄弟多次出現在劉建國的輔選行程,9月4日蔡永順更陪同劉建國前往選委會登記,並非劉所稱的「外圍夥伴」。她要求釐清290萬元資金來源與用途,並追查背後是否還有其他資金。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則批評,在福利場合發放私人紅包,甚至穿著競選背心合影,檢調應徹查是否涉及以現金影響選舉,且辦案標準應不分藍綠。

立委牛煦庭翻出劉建國過去在立法院談及反賄選時曾主張「民主不能作弊」,反問如今黨部執行長涉賄,劉建國是否也應用同樣標準面對。許宇甄也提及,蔡永富1990年曾因夾帶海洛因磚遭判刑14年,後因「排黑條款」無法再參選,才由胞弟蔡永順接續參選[2]。

國民黨團提出三項要求:劉建國出面說明並道歉、賴清德辭去競總主委、檢調持續追查金流並在11月28日前偵結起訴[2]。洪孟楷表示,他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詢問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鄭銘謙回應「視個案情況」,他認為這坐實了辦案浮動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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