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塹中元城隍祭8月27日舉行遶境賑孤
- 市府劃設75處全日禁放爆竹區域
- 去年城隍祭有1件違法施放遭罰3萬元
- 消防局將於遶境路線9處空曠點及6處管制點駐守
- 違法施放最高可罰30萬元,引發火災恐涉公共危險罪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2026竹塹中元城隍祭」將於8月27日進入活動最高潮「遶境賑孤」,由都城隍公爺率各地宮廟陣頭從新竹都城隍廟出發。新竹市長高虹安提醒,寺廟辦理慶典施放爆竹煙火務必遵守「1不2要」原則:「1不」指不在法令限制場所施放;「2要」指在合法時段內、以合法方式施放。
去年城隍祭期間共接獲6件違法施放檢舉案,其中4件經勸導後未施放,1件為合法施放,1件為民眾於中正路與北大路口在2輛拖板車上施放爆竹,經勸導仍執意違法,消防局依法裁罰行為人3萬元。
本年度消防局將派員進駐警察局指揮中心,並派遣人員及車輛於遶境路線沿途9個空曠處及6個全日管制點執行安全維護駐守,防止使用拖板車或貨車違法施放。
市府日前已公告將竹市32處戶數達500戶以上的高人口密集社區,及43處古蹟暨周邊道路,劃設為全日管制施放爆竹煙火區域,共計75處。管制措施公告、區域圖及宣導圖卡已函送各寺廟及相關社區,並透過里政系統加強宣導。
違法施放爆竹煙火依情節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引發火災,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消防局指出,使用吊車懸掛爆竹、將爆竹置於拖板車上施放,或將一般爆竹串接堆疊施放,均屬違法樣態,民眾發現違規可撥打119報案。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