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寮社宅384戶7/27公告招租,8/6起受理申請
- 關懷戶164戶占42.7%,婚育宅154戶占40%
- 位於捷運橘線大寮站旁,具通勤優勢
- 申請資格:高雄市設籍或就學就業、無自有住宅、月所得未逾5.9萬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政府自辦的「大寮社會住宅」將於7月27日公告招租,8月6日起至25日受理申請。該社宅位於捷運橘線大寮站2號出口旁,具「到站即到家」通勤優勢,由水利局代辦興建、高雄市住都中心負責後續營運管理。
社宅共提供套房、一房、二房及三房型384戶。為擴大照顧長輩與婚育家庭,市府依中央《住宅法》修訂採「從多、從優」方式計算戶數比例。關懷戶部分,除預留16戶銀髮家園外,另提供40%共164戶為關懷戶,占總戶數42.7%;婚育宅則以總戶數40%計算,共154戶,適用對象為婚後2年內者及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申請資格方面,成年國民或符合《住宅法》規定的未成年國民,須於高雄市設有戶籍,或於高雄市有就學、就業事實;家庭成員於高雄市均不得持有自有住宅,且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未超過5萬9395元。
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大寮社宅是市府自辦的第二處社會住宅基地,已近完工[1]。住都中心將於7月27日公布申請須知,說明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及抽籤作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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