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7月30日騎機車闖入台中新光三越1樓繞行一圈
- 期間高喊「在中國要尊重中國的法律」後從大門離去
- 法官認定構成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裁罰3000元
台中男騎車闖新光三越 遭罰3千
發展中1報告3篇3家追蹤自
台中地院新光三越林男社會秩序維護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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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今年7月30日晚間9時許,騎機車從大門闖入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在1樓化妝品區繞行一圈,期間高喊「在中國要尊重中國的法律」,隨後從大門離去。現場保全上前攔阻未果,顧客與櫃員紛紛閃避並拍下畫面,影片在社群引發議論。
警方根據車號查出林男身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中地院簡易庭裁罰。法官審酌監視器畫面及業者證詞,認定林男無故騎車進入百貨公司繞行,已引起顧客與店家內心恐懼不安,逾越社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構成社維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裁處罰鍰3000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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