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嫌黃男因債務糾紛設局砍死20歲軍人
-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0年定讞
- 行凶的17歲許姓少年判8年6月
- 其餘6名未成年共犯各處3至7年不等徒刑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2024年6月間,屏東一名黃姓男子(黃振瑭)因與陸軍333旅20歲王姓一兵有債務糾紛,王男不接電話,黃男遂起意教訓對方。黃男透過雙方共同友人,假意邀請王男至屏東市一間複合式KTV釣蝦場聚會,黃男則夥同17歲許姓少年等多名友人先行到場,許姓少年從黃男車上取出西瓜刀藏於外套內。
王男抵達後直接上2樓包廂,黃男等人隨即上樓堵人,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衝突。許姓少年持西瓜刀追砍王男,王男四肢及背部多處被砍傷,現場血跡斑斑。王男送醫後因腿部動脈及靜脈大量出血,傷重不治。警方事後在屏東市六塊厝附近水溝尋獲凶刀。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與未成年人共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年。黃男上訴至二審、三審均遭駁回,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0年定讞。行凶的許姓少年由少年法庭判處8年6月,其餘6名未成年共犯各處3至7年不等徒刑或保護管束確定。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