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男、黃男進口怪手鏟斗夾藏227公斤大麻遭查獲
- 黃男坦承犯行判5年8月,吳男否認判10年10月
- 黃男以砂輪機無法切開鏟斗,回報後外出用餐遭逮
- 法官認定吳男主動參與分工,辯詞與手機對話矛盾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一起毒品走私案,吳姓、黃姓男子從美國進口怪手鏟斗,夾藏總毛重227.178公斤的大麻企圖闖關,遭關務署基隆關查獲。法官依共同運輸二級毒品罪,判處吳男10年10月徒刑、黃男5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集團由綽號「長鴻」的男子出資策劃,由黃男擔任公司負責人並負責收貨,吳男則協助處理收貨事宜及聯繫上游。不詳人士於美國將494袋大麻藏放在3組怪手鏟斗內,於今年1月14日海運抵台。基隆關查驗發現異狀,通報調查局航業處基隆調查站,經拆封查獲夾藏大麻。
黃男於1月16日在桃園倉庫簽收鏟斗後,嘗試以砂輪機破壞鏟斗取出毒品,但因無法切開而回報「長鴻」及吳男。黃男欲外出用餐時遭逮捕,辦案人員檢視其手機後循線逮捕吳男。
審理期間,黃男坦承犯行,供稱「長鴻」允諾給予約30萬元報酬,法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減輕其刑。吳男則否認運輸毒品,辯稱僅基於友人情誼協助,不知貨物內容。法官認定其辯解與查扣手機對話內容矛盾,不予採信,並指出運輸二級毒品為10年以上重罪,參與者不會輕易向無關人士透露,吳男主動參與分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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