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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幫跨境毆打矢板明夫 主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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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和勝和矢板明夫跨境暴力香港黑幫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香港黑幫「和勝和」成員廖港發被起訴,檢方具體求刑5年
  • 廖港發收受港幣10萬元報酬,在台中酒店大廳毆打矢板明夫
  • 幕後金主「陳偉豪」同為和勝和行動組長,出資策劃跨境施暴
  • 4名共犯已潛逃出境,檢方發布通緝
  • 檢方痛批本案意在跨境鎮壓言論自由,危害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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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東森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香港幫派跨境毆打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案,今(6)日偵結,依傷害、公然侮辱、恐嚇公眾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動手的主嫌廖港發,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其餘4名共犯吳永樂、馮孝揚、鄺祖暉、王雋昊因已潛逃出境,檢方已發布通緝。

檢方調查,廖港發為香港黑幫「和勝和」的「行動組」組長,過去在香港曾接受金主委託毆打指定對象,行情為每拳港幣3000至5000元(約新台幣1.2萬至2萬元)。同案另4名被告則為香港「和安樂」幫派成員。

全案起於一名自稱「陳偉豪」的男子,同為「和勝和」行動組長,得知矢板明夫將於7月在台中永豐棧酒店擔任活動講師,出資委託組成跨境施暴集團,企圖透過公開毆打,威嚇言論自由,達成「跨境鎮壓」目的。

今年7月1日,「陳偉豪」聯繫吳永樂,由吳負責指揮分工,廖港發勘查現場及調度,鄺祖暉負責下手,馮孝揚與王雋昊負責把風及回報。5人於7月1日至4日分批入境台灣,原定7月5日下手後立即離境。期間鄺、馮因認為風險過高退出,吳永樂在群組訓斥「不得退縮,無法向『上面』交代」,隨後與鄺、馮於5日先行離台。

吳永樂離台前向廖港發表示,若親自下手,「上面」願支付港幣10萬元(約新台幣40萬餘元)。7月6日上午11時38分,廖港發在永豐棧酒店1樓大廳徒手毆打矢板明夫臉部,造成下頷鈍挫傷及上唇擦挫傷。王雋昊在旁把風,事後假意上前關心,再伺機離去回報犯行後出境。廖港發犯案後變裝,準備搭機逃往韓國釜山,當天下午在台中國際機場遭警方拘提到案。

檢方痛斥,本案非偶發衝突,而是受境外資助、有組織分工的預謀施暴,企圖藉跨境暴力及媒體傳播產生「殺一儆百」的寒蟬效應,實質上是以暴力箝制言論,侵害民主制度與社會秩序,挑戰我國司法權。檢方綜合犯罪目的、組織分工等理由,具體求處廖男有期徒刑5年,並建請法院接續羈押。至於幕後指使者「陳偉豪」的真實身分,以及有無在台協力者,檢方已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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