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新竹憲兵隊長留守期間7度擅自離營
- 離營事由包括帶學妹看婦產科、開退伍帳戶
- 法官痛批其「雙標」傷害軍心
- 依7罪判刑2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
(綜合壹蘋新聞網、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新竹憲兵隊前呂姓中校隊長於2023年7月至2025年5月擔任留守主官期間,7度未經核准擅離營區,遭新竹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長官擅離部屬及配置地等7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及接受4場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呂員於2025年1月3日至3月27日間,擅自將休假時間由週六上午8時至週一上午8時,調整為週五晚間6時至週日晚間6時。離營事由包括攜官校直屬學妹前往婦產科就診後用餐散步、前往銀行開設退伍帳戶等。其中一次他辯稱因部隊任務繁重(鑑測、打靶、備戰操演),白天忙碌才利用夜間進行鑑測場地探勘。
法官痛批,呂員身為部隊最高主官,卻視規定為無物,對謹守休假回報規定的廣大士兵而言,形成「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嚴重傷害軍心與國軍形象。但審酌其行為未對軍事造成重大影響,予以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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