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輝能科技前協理楊證銘涉洩營業秘密遭起訴
- 仲介中國企業以2000萬美元收購股權,收取7.6萬美元佣金
- 兩度洩漏財務報表、股東名冊等機密資料給上海金景公司
- 為規避資安機制,指示下屬或盜用其電郵寄送機密文件
- 檢方依背信及營業秘密法起訴,楊男到案後40萬元交保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固態電池大廠輝能科技爆發內鬼案。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背信等罪起訴前會計總處協理楊證銘(60歲)。楊男任職期間(2014年9月至2023年12月)負責公司募資、新股融資、審核付款等業務,掌握財務報表、股權結構及完整股東名冊等核心機密。
檢方調查,2022年輝能原與中國上海城濮投資管理公司洽談合作,後因ESG及永續治理考量終止交易。楊證銘在協商過程中得知上海金景投資管理諮詢公司有意透過取得董事席次或經營權,藉此掌握輝能固態電池技術,同時得知許姓股東有意出售持股,遂居中牽線,協助上海金景公司以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億元)向許姓股東收購開曼輝能控股公司82萬8754股,楊從中收取7.6萬美元(約新台幣230餘萬元)佣金。
為規避公司資安管理機制,楊證銘於2022年9月指示不知情陳姓女員工,將輝能財務報表、股權結構、股東名冊等機密資料的勤業眾信稅務盡職調查報告(DD報告)、國際通商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勤業眾信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以及開曼輝能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未公開的合併綜合損益、現金流量及資產負債半年報表等資料,以陳女電郵寄給未簽署保密協議的上海金景公司。同年12月,楊又趁莫姓女下屬車禍請假期間,擅自登入其公司電腦及電郵,多次寄送開曼輝能完整股東名冊給上海金景公司、許姓股東及其彭姓妻子,規避內部稽核。
檢方指出,輝能為保護營業秘密設有門禁、金屬探測、內外網隔離、分級授權管理,禁止使用外部信箱及雲端硬碟,所有外寄文件均有浮水印,股東名冊與DD報告採專人保管及權限控管。楊證銘不僅簽署保密協議,還曾接受公司營業秘密保護課程,仍涉嫌利用職務違法外洩機密。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李旻蓁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依刑法背信罪及營業秘密法的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等罪嫌起訴楊證銘。檢方強調,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秘密及核心技術是國家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將持續嚴查速辦此類案件。\n\n輝能科技楊姓協理涉洩密遭起訴。(中時資料照)"}
<output>EVENT_NAME: 輝能前協理涉洩營業秘密 仲介賣股遭起訴 CATEGORY: 社會 TAGS: 輝能科技, 營業秘密, 背信, 桃園地檢署, 固態電池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固態電池大廠輝能科技爆發內鬼案。前會計總處協理楊證銘(60歲)涉嫌為賺取佣金,仲介股權交易並洩漏公司營業秘密給中國企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背信等罪起訴。
楊證銘自2014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職輝能,擔任會計總處協理,兼任股東事務部及投資融資部主管,負責公司募資、新股融資、審核付款等業務,掌握財務報表、股權結構及開曼輝能控股公司完整股東名冊。
檢方調查,2022年輝能原與中國上海城濮投資管理公司洽談合作,後因ESG及永續治理考量終止交易。楊證銘在協商過程中得知上海金景投資管理諮詢公司有意透過取得董事席次或經營權,藉此掌握輝能固態電池技術,同時得知許姓股東有意出售持股,遂私下牽線,協助上海金景公司以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億元)向許姓股東收購開曼輝能控股公司82萬8754股,楊從中收取7.6萬美元(約新台幣230餘萬元)佣金。
除仲介股權交易,楊證銘還於2022年9月及12月兩度洩漏公司營業秘密。2022年9月29日,為規避公司寄送外部電郵時自動副本給上二級主管的資安機制,楊指示不知情陳姓女員工,將輝能財務報表、股權結構、股東名冊等機密資料的勤業眾信稅務盡職調查報告(DD報告)、國際通商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勤業眾信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以及開曼輝能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未公開的合併綜合損益、現金流量及資產負債半年報表等資料,以陳女電郵寄給未簽署保密協議的上海金景公司。同年12月,楊又趁莫姓女下屬車禍請假期間,擅自登入其公司電腦及電郵,多次寄送開曼輝能完整股東名冊給上海金景公司、許姓股東及其彭姓妻子,規避內部稽核。
檢方指出,輝能為保護營業秘密設有門禁、金屬探測、內外網隔離、分級授權管理,禁止使用外部信箱及雲端硬碟,所有外寄文件均有浮水印,股東名冊與DD報告採專人保管及權限控管。楊證銘不僅簽署保密協議,還曾接受公司營業秘密保護課程,仍利用職務違法外洩機密。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李旻蓁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楊證銘到案後以40萬元交保。檢方依刑法背信罪及營業秘密法的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等罪嫌起訴,並強調將嚴查速辦此類案件,維護企業營業秘密及國家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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