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通霄、後龍今年接連發生棄置雞屍案,檢方偵結起訴
- 通霄案180隻雞屍遭棄溪中,古姓牧場負責人等2人被起訴
- 後龍案235隻雞屍棄置大排,確診H5N1禽流感,已移交台中地檢署
- 通霄案雞屍腐爛無法採樣,尚無證據顯示染疫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苗栗縣今年上半年接連發生兩起大量斃死雞遭棄置案件,苗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分別對涉案被告提起公訴。
通霄案發生於今年4月2日,民眾檢舉烏眉里山區溪中遭棄置大量腐爛雞屍,經清查約180隻。檢方查出主嫌為西湖鄉某牧場負責人古姓男子,因飼養雞隻遭野犬攻擊死亡,明知死雞屬事業廢棄物需合法化製,卻夥同另一名古姓男子以貨車將裝袋雞屍載往通霄山區溪流傾倒。檢方於6月30日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因雞屍已腐爛無法採樣,尚無證據顯示為染疫雞隻。
後龍案則發生於今年1月26日,外埔漁港北側大排水溝遭棄置235隻雞屍,經採樣送驗確診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苗栗縣動防所當日即採樣送驗,後委由化製廠銷毀雞屍並對周邊環境全面清消,同時啟動周邊3公里內養禽場健康訪視。檢方於1月30日查出為雲姓、顏姓被告等人棄置,因案件跨轄權責,經台灣高檢署台中檢察分署2月間開會討論後,苗栗地檢署將相關卷證移交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全案函請台中地方法院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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