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檢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防堵九合一選舉深偽假訊息
- 各地檢署全面成立重大假訊息處理中心
- 全國性重大深偽案件由台北地檢署統籌
- 當事人須自費申請鑑識,再向平台請求下架
- 徐錫祥要求警調充實深偽鑑識量能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最高檢察署今(3)日召開「檢察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有關深度偽造與假訊息處理參考流程」研商會議,由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主持,邀集高檢署、六都地檢署、中選會、數位發展部、調查局、刑事局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等單位與會,決議年底九合一選舉期間全面防堵深偽假訊息。
會中決議,全國各地檢署均成立「重大假訊息處理中心」,全國性重大深偽案件則由台北地檢署統籌處理。各地檢署依台高檢提案的處理參考流程辦理,檢察機關可視需要發布新聞澄清,或通報平台業者下架,亦可請刑事局協助辦理停止解析。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1條之3規定,深偽影音須由擬參選人或候選人等當事人自費申請鑑識,並向平台業者請求限制瀏覽、移除或下架。中選會官網已提供「深度偽造聲音影像侵害排除請求書」及流程圖供當事人運用。受理案件的檢察官及司法警察機關可曉諭當事人循此程序辦理。
徐錫祥於會中要求刑事局及調查局充實深偽影音鑑識量能,確保選舉期間能快速辨識、協查及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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