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歲媽媽發文慶女兒升國中,網友推算她14、15歲懷孕
- 網友問「爸爸判多久」獲2萬讚
- 媽媽回應「以前不懂事沒有告他,好後悔」
- 她強調未成年懷孕是家庭失能問題,女兒從母姓
- 網友指出《刑法》第227條追訴期20年,現在告還來得及
(綜合壹蘋新聞網、東森新聞報導)
一名27歲年輕媽媽日前在社群平台發文,慶祝女兒國小畢業,感性寫下「想到27歲的自己已經有一個要升國中的女兒,還是覺得很荒謬」。由於推算她約14、15歲時懷孕,網友在留言區提問「請問爸爸被判多久?」該留言短時間內獲超過2萬個讚。
面對網友的「地獄提問」,這位媽媽大方回應「以前不懂事沒有告他,好後悔」。但當有網友嘲諷她「過幾年就可以當阿嬤」時,她嚴肅表示這種玩笑一點都不好笑,未成年懷孕是嚴肅的社會問題,很大一部分源於家庭失能。她坦言自己在不健全環境下長大,許多觀念都是靠自己試錯學會的。
她強調女兒處境與當年的自己完全不同,女兒從母姓,有家人後援,是外公外婆的寶貝。她從女兒很小就教導「最愛的人要是自己,不要為了別人委屈自己」,希望終結社會問題的惡性循環。這番回應獲大批網友讚賞。
留言區隨後有網友指出,若當年男方已滿18歲,即觸犯《刑法》第227條與未成年人合意性交罪,該罪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不受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且追訴權時效長達20年。網友精算後喊話「現在告爸爸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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