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第一試12月5日起舉行
- 兩項考試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927名
- 地方特考需用1903名,離島特考24名
- 今年起地方特考專業科目減科
- 新聞、觀光行政類科英檢採認年限放寬至5年
- 9月8日至17日受理網路報名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考試院院會今(23日)通過,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第一試,將於12月5日起同時舉行,兩項考試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927名。
地方特考第一試筆試訂於12月5日至7日舉行,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澎湖及金門等14考區,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離島特考第一試筆試則於12月5日至6日在馬祖考區舉行,設連江縣錄取分發區。
需用名額方面,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0類科共1228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5類科共675名,合計1903名。離島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2類科共15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7類科共9名,合計24名。
自今年起,地方特考除公職專技類科仍列考2科外,其餘三等考試專業科目由5科減為4科,四等考試由4科減為3科。此外,三等考試新聞、觀光行政類科的英檢成績採認年限,由報名前3年內放寬為5年內,並新增採認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
第二試口試方面,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類科及離島特考第二試口試,預定於明年4月10日及11日在台北考區舉行。
考選部將自8月7日起公布應考須知,9月8日至17日受理網路報名,各類科實際需用名額將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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