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院打詐指揮中心發布購票「三不原則」
- 黃牛加價轉售票券最高可處票面金額50倍罰鍰
- 以不正方式購票最高可處3年徒刑併科300萬罰金
- 三不原則:不輕信代購、不點不明網址、不提供個資驗證碼
- 申訴管道含文化部、運動部檢舉專區及1950、165專線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今(1)日聯合內政部、文化部及運動部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近期演唱會、體育賽事熱潮升溫,購票時應遵守「三不原則」,以免落入黃牛及詐騙陷阱。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票券即屬違法黃牛行為,最高可處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罰鍰。若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設備購票,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三不原則」包括:不輕信社團或私訊代購(常見手法為假冒粉絲、偽造交易截圖、收款後失聯);不點擊不明網址(詐騙集團常偽裝官方售票網站,以釣魚連結騙取帳號及網銀資訊);不提供個資與驗證碼(OTP驗證碼、QR-Code付款碼等切勿提供他人)。
打詐指揮中心表示,民眾若發現黃牛票販售或遭遇購票糾紛,可透過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運動部黃牛檢舉專區、消保處線上申訴網站、消費申訴專線「1950」,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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