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議員凌晨在虎尾餐酒館酒後揮拳傷人
- 議員誤認鄰桌男子瞪他,毆傷對方右眼
- 被害人報警提告,議員下午到案說明
- 全案依傷害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 議員坦承喝多,對酒後行為深表歉意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雲林縣一名男性縣議員今(17)日凌晨在虎尾鎮一家餐酒館,酒後誤認鄰桌男子瞪他,揮拳毆傷對方右眼,遭被害人報警提告。該議員下午到虎尾警分局到案說明,坦承「喝多了」,全案依傷害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該議員凌晨1時許與友人餐敘後到餐酒館續攤,酒酣耳熱之際,認為對面桌男子在瞪他,略帶醉意的議員上前質問「看什麼?」,對方連忙澄清只是看表演,並無瞪他之意。議員不滿,朝男子臉部出拳,造成對方右眼挫傷,送往虎尾若瑟醫院治療。在場其他人隨即將議員拉開。
被害人家屬在醫院治療期間向虎尾警分局報案,警方凌晨2時許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完成調查蒐證,並於下午通知該議員到案說明。議員表示,對自己酒後行為深感悔意,與對方並不認識,純屬偶發事件,後續會親自向當事人致歉,並交由司法處理。警方呼籲民眾遇糾紛應理性溝通,或撥打110求助。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