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憲法法院裁定免費營養午餐合憲
- 經費不得再列入教育預算,最晚2028年度分開編列
- 法院指午餐經費不屬教育核心項目範疇
- 政府尚未收到判決正式文本,將與國會研議
- 2026年教育預算中223兆印尼盾用於午餐計畫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印尼憲法法院昨日就2026年度國家預算法相關條文作出判決,裁定總統普拉伯沃(Prabowo Subianto)推動的免費營養午餐計畫合憲,但相關經費不得再列入教育預算,最晚須於2028年度國家預算中完成調整。
此案由「努山塔拉學習園基金會」等單位提出聲請,主張將免費營養午餐經費納入教育預算,違反憲法對教育經費用途的規範。憲法法院指出,憲法保障的教育經費應用於學生、教職人員、教育設施、課程及評量等核心項目,免費營養午餐不屬上述範疇,因此不應納入教育預算。法院表示,2027年度國家預算已進入編列程序,可有過渡期;明年度若仍列入教育預算,不得影響教育核心項目經費。
印尼國務秘書長普拉塞蒂歐(Prasetyo Hadi)表示,政府尚未收到判決正式文本,將先研究內容,尊重判決,涉及預算事項將與國會共同研議。
根據印尼2026年度國家預算,教育預算編列769兆印尼盾(約新台幣1.37兆元),其中223兆印尼盾(約新台幣3980億元)用於免費營養午餐計畫。該計畫原編列335兆印尼盾,後調整為229兆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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