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委會以「強制遷離戶」名義禁用電梯
- 夫妻被迫爬9樓回家長達4個多月
- 妻子因此拉傷右腳腳踝韌帶
- 法院認定管委會妨害住戶所有權
- 判賠夫妻各1萬元精神慰撫金
(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報導)
台北市一處豪宅社區發生電梯使用爭議,管委會將某9樓住戶列為「強制遷離戶」,並取消其電梯門禁權限,導致夫妻倆長達4個多月無法搭電梯,只能天天爬樓梯返家。過程中,妻子因此拉傷右腳腳踝韌帶。直到夫妻提告、檢方勘查後,管委會才解除電梯管制。
法院審理後認定,管委會管制電梯的行為已妨害住戶行使所有權,判決管委會不得再阻止住戶搭乘電梯,並須賠償夫妻倆各1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