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通緝犯拒捕打傷2警,就醫時趁隙脫逃
- 陳男跳入醫院化糞池躲藏,因惡臭投降爬出
- 消防出動水柱協助清洗滿身屎的陳男
- 基隆地院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 聯合報報導判決為6月徒刑,與其他媒體不同[1]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偽造有價證券遭判刑1年7個月,未按時報到而遭通緝。2024年11月4日下午,他在基隆市新豐街某地下停車場被警方逮捕,過程中激烈反抗,揮手撥打、腳踢2名員警,導致員警多處擦挫傷。
陳男被制伏後聲稱身體不適要求就醫,由一名員警戒護至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晚間6時31分許,他做完X光檢查後趁隙衝撞員警往院外狂奔,員警尾隨追趕並發生扭打。陳男情急之下跳入醫院旁的老式化糞池躲藏,警方呼叫支援團團圍住,經家屬溫情喊話及警方勸說,陳男因熬不住惡臭才自行爬出就範。消防隊出動水箱車以水柱協助清洗。
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男坦承犯行、有意願賠償員警損害,依傷害罪、強暴脫逃未遂罪各判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聯合報報導則稱判決為應執行6月徒刑[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