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怡昕批退將「為敵張目就是垃圾」,張延廷提告
- 北檢認定汪怡昕言論非以貶損名譽為唯一目的
- 張延廷為軍政領域公眾人物,應有更高忍受度
- 檢方指若以刑法追訴冒犯言論恐生寒蟬效應
- 全案罪嫌不足,汪怡昕獲不起訴處分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國際橋牌社》導演汪怡昕今年1月4日在臉書發文,點名空軍退役中將張延廷等6名常上政論節目的退將,批評他們「忘了自己曾為軍人發誓效忠國家,轉而為敵張目的,就是垃圾」。張延廷認為名譽受損,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3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對汪怡昕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汪怡昕發文前,張延廷曾針對軍事無人機議題發表「中國無人機領先美國10年」等評論。汪怡昕在文中提及「這幾位的談話內容並非總是偏頗,有不少論述還算是專業」,並對張延廷的過往言論進行主觀評價,檢方認定其發言非以貶損張延廷名譽為唯一目的。
檢方指出,張延廷曾任國軍重要公職,並經常在新聞節目中受訪,屬於軍政領域的公眾人物,對他人就此領域的意見表達,應有更高的忍受範圍。張延廷相較一般民眾,更能透過媒體及自身影響力反駁汪怡昕的言論,難認其名譽因此受貶損。
檢方強調,若僅因言論造成他人不悅就以刑法公然侮辱罪追訴,恐導致寒蟬效應,影響民主政治。在權衡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後,認定汪怡昕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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