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鄭方形遭南檢依7項罪名起訴,共8項犯罪事實
- 原指控女兒遭幼兒園性侵,檢方早已不起訴
- 民事判決鄭氏夫妻須賠償並下架61篇貼文影片
- 鄭男另涉非法取得監視畫面、洩漏公務員個資等行為
網紅鄭方形誣告幼兒園性侵 遭南檢7罪起訴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個資法台南地檢署幼兒園誹謗鄭方形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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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報導)
台南鄭姓男子化名「鄭方形」,自2024年起在Facebook、Instagram及YouTube等社群平台指控女兒遭某幼兒園園長性侵,並砲轟市府官商包庇。台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其指控全屬虛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妨害秘密、恐嚇、竊盜及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7項罪名提起公訴,共列出8項犯罪事實。
檢方調查發現,鄭方形原先指控園方人員涉嫌性侵一案,早在偵查階段便獲不起訴處分,後續聲請交付審判亦遭法院駁回,刑事程序已告終結。民事部分,園方人員反擊提告侵害名譽,法院認定鄭氏夫妻多項言論未經合理查證,判決兩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強制下架移除各平台共61篇貼文與影片。
鄭方形未就此收手,後續將攻擊對象擴及教育局承辦人員、調查委員、其他家長、教師及警務人員。檢方查出,鄭男涉嫌非法取得幼兒園監視器畫面後惡意剪輯公開,違法攝錄公務人員面貌並揭露其個資,甚至私下偷錄非公開的調查委員會議。檢方認定其行為涉及侮辱、誹謗、恐嚇、竊盜、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及侵害個資等罪嫌,其中與配偶共同散布性侵言論部分另涉加重誹謗罪。
台南市教育局已在官網設置「鄭方形事件澄清專區」,公布檢方起訴事實及案件時間軸,供社會大眾查閱。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