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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泰爾拒繳娛樂稅 釋憲遭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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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憲法法庭曾博恩薩泰爾娛樂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薩泰爾2022年辦3場博恩專場,門票收入2283萬餘元
  • 未事先辦理娛樂稅登記,被核定補繳26萬7009元
  • 另遭裁處186萬9063元罰鍰
  • 行政訴訟一、二審均敗訴確定
  • 聲請釋憲遭憲法法庭一致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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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薩泰爾娛樂公司2022年舉辦3場「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門票總收入2283萬餘元,卻未事先辦理娛樂稅登記及徵免手續。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認定該活動為喜劇表演,屬娛樂稅課稅範圍,核定應繳納娛樂稅26萬7009元,並因未繳納而裁處186萬9063元罰鍰。

薩泰爾不服,分兩案提起行政訴訟,一、二審均敗訴確定,隨後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薩泰爾主張,娛樂稅課稅客體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且以稅務手段限制人民文化權及表演者表現自由,違反量能課稅、平等及比例原則。

憲法法庭審查庭由審判長大法官呂太郎、大法官蔡宗珍與朱富美組成,三人一致裁定不受理。裁定指出,薩泰爾僅以一己見解爭執法院認事用法,未具體敘明憲法權利受何不法侵害,亦未說明確定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與憲法訴訟法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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