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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雲林縣警察局轉型縣史館 117年2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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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工程張麗善歷史建築縣史館雲林縣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原雲林縣警察局啟動修復,將轉型為雲林縣史館
  • 縣府自籌4650萬元,預計117年2月完工
  • 修復採「修舊如舊」原則,保留戰後官署建築特色
  • 未來將結合「雲林縣志」成果,提供展覽與數位典藏功能[2]
  • 縣史館將串聯斗六舊城文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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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見證雲林設縣與警政發展的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今日正式啟動修復再利用工程。雲林縣政府自籌新台幣4650萬元,將此建築轉型為「雲林縣史館」,預計民國117年2月完工。

雲林縣長張麗善主持開工典禮,立委張嘉郡、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等人共同見證。張麗善表示,該建築於民國39年12月完成,歷經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隨著警察機關陸續遷入新廳舍,建築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推動修復以延續其文化價值。

修復工程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保存前棟磚造、木構造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並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等細節,同時更新水電、消防及無障礙設施。未來縣史館將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提供常設展、特展、文獻及數位典藏等功能,作為文史研究、教育推廣及文化交流使用[2]。中時電子報報導則提及,縣史館將串聯斗六舊城文化,讓老建築重新出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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