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輛私家車駛入玉山登山口管制道路打卡觀光
- 保七塔塔加小隊值班員警基於單位情誼逕行核發臨時通行證
- 保七總隊坦承疏失,將從嚴懲處涉事員警
- 玉管處確認不符規定,將依國家公園法對駕駛人開罰
- 一般山友須付費搭乘單趟150元接駁車進入登山口
(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鞍部登山口今(29)日傳出特權爭議。有山友在登山口目擊4輛民用車輛直接駛入管制道路打卡觀光,質疑一般民眾須付費搭乘接駁車,為何有人能將私車開上管制道路,直言「乖乖給接駁車一趟150元的人是笨蛋嗎?」
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調查指出,29日下午3時許,葉姓民眾等一行人駕駛4部自小客車抵達塔塔加小隊門口,向值班員警劉○宏自稱是鄰近友軍單位友人,欲申請進入管制林道。值班劉員因一時基於單位情誼,未恪遵「玉山國家公園專用道路管制注意事項」審查要件,逕行核發臨時通行證放行。經主動向友軍單位查證,從未要求或通知協助換證;劉員亦承認係個人判斷疏失,並無長官施壓關說。
保七總隊表示,將立即召開考績會從嚴懲處涉事同仁,並將塔塔加小隊員警列為重點教育訓練對象。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確認該4車申請換證不符規定,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對駕駛人進行裁罰。
登山社群「雪羊視界」轉發討論指出,塔塔加鞍部登山口道路狹窄,少數車輛就可能影響會車與接駁秩序,因此不開放私家車進入。另據官網規定,一般民眾須先抵達上東埔停車場,再步行或於排雲登山服務中心完成入園查核後,搭乘付費接駁車前往登山口,每人單趟150元。入園證並不等同車輛專用道路通行證[1]。
(新增壹蘋新聞網、聯合報、今日新聞等10家媒體報導)
登山專家「雪羊」質疑保七聲明有兩大不合理之處,認為涉事劉姓員警「極有可能只是個替死鬼」[12][7][1]。他指出,楠溪林道通行證初次申請須提前送件審核,不可能當場申辦,且登山口值班員警僅負責查驗與放行,無權核發;此外,申請須備「證件」與「公文」缺一不可,不可能僅憑口頭自稱就放行,質疑保七「保護高層痕跡太明顯」,未公布真正的「友軍單位」[12][1]。
今日新聞追查發現,葉姓民眾自稱是「阿里山派出所所長友人」索取通行證。保七第六大隊副大隊長張嘉男證實此事,但強調所長僅表示「認識」,從未關說[2]。張嘉男另坦言,玉管處確有放置5張臨時通行證在塔塔加小隊,劉員在無公文情況下即違規發放[7]。劉員預計遭記1至2支申誡,是否調職待大隊長考量[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