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蘭第四代鍾淳仁夫妻涉改標、使用過期原料製康普茶遭起訴
- 檢方痛批鍾男曾喊「食要有良心」如今「食」中「良」字蕩然無存
- 不法所得275萬3,556元,檢方聲請沒收並求重刑
- 現場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公斤
- 鍾淳仁、林思瑜分別以100萬、30萬元交保
- 2名生產線作業員獲緩起訴處分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金蘭食品第四代鍾淳仁與妻子林思瑜共同創辦松樹角公司,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涉嫌竄改有效期限、使用過期原料及重新封裝過期產品販售,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鍾、林2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指出,鍾淳仁夫妻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不符客戶要求的剩餘效期需達1年以上,甚至部分「蘋果派派」已逾有效期限,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此外,2人將已過期的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中販售,更將已逾期的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750ml」、「繽紛派對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275萬3,556元。
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桃園市調處,會同桃園市衛生局及衛福部食藥署,於今年4月10日持搜索票前往松樹角公司及松角實業執行搜索,扣得噴碼機、香蕉水及相關逾期及改標產品。現場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公斤,並勒令業者停止製造及販售,啟動回收機制。檢方訊後認鍾、林2人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100萬元、30萬元交保。另有林姓、徐姓生產線作業員獲緩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書中痛批,鍾淳仁曾在媒體上宣傳自家康普茶產品時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如今卻為貪圖不法利益,視消費大眾食安為無物,「食」裡面的「良」字已蕩然無存,罔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75萬3,5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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