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爾法院判北韓賠償446億韓元(約10.3億台幣)
- 為南韓政府首次直接對北韓提告並勝訴
- 法院幾乎全額採納統一部447億韓元的財損請求
- 北韓未出庭,預料不上訴但實際賠償可能性極低
- 統一部:提訴為保全債權,勝訴後時效延長至10年
- 金與正2020年以反北韓傳單氣球為由下令炸毀辦公室
北韓炸毀兩韓辦公室 首爾法院判賠10.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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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韓聯絡辦公室兩韓關係北韓南韓金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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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6日判決,北韓2020年炸毀兩韓聯絡辦公室,須賠償南韓政府446億2641萬餘韓元(約新台幣10.3億元)。這是南韓政府首次以原告身分對北韓提起訴訟並取得勝訴,歷時逾3年3個月。
南韓統一部統計,爆破造成聯絡辦公室損失約101億8000萬韓元、附近的綜合支援中心損失約344億5000萬韓元,合計財損達447億韓元,法院幾乎全額採納統一部索賠請求[3]。
由於北韓未出庭應訴,法院採公示送達方式完成程序。北韓預料不會上訴,但實際執行賠償的可能性極低。南韓政府雖可嘗試扣押北韓海外資產,但過去戰俘家屬追討補償至今未成功[3]。
統一部表示尊重判決,將研議後續措施,並期待重啟南北對話。官員強調,提訴主要為保全國家債權,避免索賠權因3年時效屆滿而消滅,勝訴後債權時效將延長至10年[3]。
兩韓聯絡辦公室位於北韓境內開城工業區,2018年9月依時任總統文在寅與金正恩在板門店會談協議揭牌,南北各派約20名官員進駐。2020年1月因新冠疫情暫停運作,同年6月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胞妹金與正以南韓脫北者團體施放反北韓傳單氣球為由,下令將其引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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