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地院判決鄰居陽台抽菸飄菸味須賠2萬元
- 法院引用國際研究認定二手菸為一級致癌物
- 蒐證三大方法:菸味紀錄、第三方通報、科學數據
- 建議升級排風扇逆止閥或填補管道間孔洞阻絕菸味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社區大樓二手菸飄入鄰宅問題長期困擾住戶,但現行《菸害防制法》未將一般住宅列為法定禁菸場所,除非大樓公共空間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訂定禁菸規約,否則鄰居在私領域抽菸並未一律禁止。不過,法院已有判決支持受害者。
台中地院曾審理一起鄰居在自家陽台抽菸案,法官親自到場勘驗,確認點菸後隔壁客廳確實能聞到菸味。法院引用國際研究認定二手菸為一級致癌物、侵害他人健康權,最終依《民法》相鄰關係與侵權行為規定,判決命吸菸方不得再讓菸味飄入鄰戶,並判賠精神慰撫金2萬元[2][1]。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該案案號為109年度訴字第418號判決[1]。
針對蒐證難題,法律事務所提出三大方法:一、建立「菸味紀錄」,詳記每次聞到菸味的日期、時間、持續長度及門窗狀態,證明是長期反覆侵擾;二、通報社區管理室或報警,保存管委會紀錄與警員姓名,日後可請管理員出庭或調閱勤務紀錄;三、拍攝空氣清淨機PM2.5數值飆升畫面,或聯合其他鄰居出具書面證言,促使法官到場勘驗[2][1]。
此外,菸味可能來自大樓共同管道間。建議檢查浴室排風扇,升級為具電動逆止閥功能的換氣扇,或加裝手動逆止閥;同時檢查天花板管道間維修孔,用發泡劑或矽利康填補管線與水泥牆接縫處的孔洞,阻斷異味倒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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