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將「開光雞」綑綁棄置嘉義太保養雞場前
- 嘉畜所依動保法裁罰4萬5000元
- 若檢出禽流感病毒,最高可罰100萬元
- 林男還在現場隨地便溺,移請環保署查處
- 該雞隻經照護後已由善心人士認養[1]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年4月接獲通報,有民眾將一隻雙腳遭綑綁的大白公雞(俗稱「開光雞」),棄置於太保市一處養雞場前,引發雞農憂心禽流感等傳染病傳播風險。嘉畜所獲報後立即派遣消毒車進行環境緊急消毒,並調閱監視器追查,確認棄置者為雲林縣林姓男子。
嘉畜所依法通知林男限期領回雞隻並到案說明,但林男逾期未領回,也未提出合理說明。調查過程中更發現,林男在棄雞現場隨地便溺,造成環境污染,相關事證已移請環保主管機關另案查處。
嘉畜所表示,林男涉及虐待動物及棄養,依《動物保護法》裁處4萬5,000元罰鍰;若該雞隻後續採樣檢出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將再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重罰,最高可處100萬元。
嘉畜所說明,「開光雞」是道教或民間信仰儀式中用於開光、押煞、除穢的白公雞,傳統觀念常在儀式後將其放生。然而這些雞隻長期由人飼養,缺乏野外求生能力,遭棄置後恐面臨飢餓、車禍或遭其他動物攻擊等風險。本案的「開光雞」經照護後已恢復健康,由善心人士認養[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