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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C肝群聚 衛福部研議修法擴大代位求償

已沉寂
2報告5篇5家追蹤自
C型肝炎代位求償板橋群聚感染衛福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板橋診所C肝群聚累計11人確診,逾千名民眾需檢驗
  • 現行健保代位求償未納入醫療行為,衛福部研議修法
  • 石崇良坦言修法難回溯本案,仍可依現行法規裁處[1]
  • 若確診人數破百,藥費恐上看2000萬元[1]
  • 診所因針頭重複使用等缺失遭罰30萬元並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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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安泰淞鶴診所爆發急性C型肝炎群聚感染,累計11人確診,逾千名曾接受注射的民眾被通知檢驗。由於現行健保法代位求償範圍採列舉方式,醫療行為造成的群聚感染並未納入,衛福部表示將研議修法。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陳真慧指出,現行代位求償適用於汽車交通事故、公共安全事故、公害、食品中毒等事件,但醫療行為本身具有風險及高度不確定性,立法時為避免形成「防禦性醫療」,未將其納入。此案性質雖與「重大公共安全」精神相近,卻因法規限制無法直接啟動代位求償[2]。

衛福部長石崇良接受專訪時則表示,已要求疾管署、醫事司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啟動重大醫療事故外部調查,釐清感染來源及責任歸屬。若調查證實診所明顯違反傳染病防治或感染管制規定且造成大規模傷害,未來可研議修正相關辦法,將此類情形納入健保代位求償範圍[1]。

石崇良坦言,即使未來修法,要回頭適用本案「大概不容易」,但在此之前仍可依《醫療法》第108條、《傳染病防治法》等現行規定處理[1]。陳真慧也表示,若確認醫療機構違規,仍可依法裁處,政府也會持續協助受影響民眾的檢驗、追蹤及訴訟協助[2]。

據推估,若11人均接受C肝口服藥治療,藥費恐逾200萬元;疾管署另回溯1118名曾接受注射民眾,估陽性率可能達5%至10%,若確診人數破百,藥費更可能上看2000萬元[1]。衛生單位現場查核發現針頭留置藥瓶重複抽藥、預先填充針筒等多項感染管制缺失,新北市已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30萬元並勒令診所停業,負責醫師移付懲戒[2]。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陳真慧說明「公共安全事故」僅限強制投保場所,醫療院所不適用[2]
  • 修法後僅適用新案,無法回溯至本次群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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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中時電子報、今日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在於釐清代位求償的法規限制細節,以及衛福部對修法適用範圍的明確表態。

衛福部社保司副司長陳真慧進一步說明,現行《健保法》第95條的代位求償採「列舉」制,適用對象包括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等。其中「公共安全事故」專指依法規須強制投保責任保險的場所,而醫療院所目前並未被要求投保此類保險,因此即便本案精神上符合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健保署仍無法直接對診所求償[2]。陳真慧也強調,即使未來修法將醫療行為納入,也只能適用於修法後發生的案件,無法回溯至本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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