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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警參選議員遭通緝 恐嚇罪判刑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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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桃園市議員蕭湘瀚退警通緝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退警蕭湘瀚登記參選桃園市議員後遭通緝
  • 因恐嚇派出所長判刑5月定讞,未到案執行
  • 9月10日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
  • 法界指繳清罰金後參選資格不受影響
  • 資格審查將於10月16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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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報導)

曾以「瀟湘公子」之名活躍抖音、頻繁拍攝警察執勤狀況的退休員警蕭湘瀚,今年9月1日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桃園市第1選區(桃園區)市議員。不料登記後僅9天,即因未繳納判決罰金,於9月10日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

蕭湘瀚遭控於2024年2月27日下午,因不滿武陵派出所員警處理其報案過程,對當時的簡姓派出所長當面嗆聲:「你注意交通安全齁,龜山巡邏車我都直接撞齁」、「你下班要注意交通安全齁!注意交通安全,這邊車禍很多,小心、小心,你要注意交通安全」等語。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蕭不服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Ttoday新聞雲另報導,蕭湘瀚過去爭議不斷,2023年曾深夜前往桃園市長張善政官邸外按喇叭喊話,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2025年桃園地院另就其涉及妨害公務、恐嚇及侮辱公務員等案件,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案件當時仍可上訴。此外,蕭湘瀚也涉及女警衝突遭控性騷擾,2025年獲判無罪;另涉社維法案件,獲法院裁定「不罰」[1]。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將於10月16日前完成。法界律師指出,蕭所犯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得易科罰金,且判決中未宣告褫奪公權,只要他在資格審查程序完結前到案並繳清罰金,結案後參選資格理論上不受影響。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蕭湘瀚今投案,檢方駁回易科罰金聲請,直接發監執行
  • 最高法院昨駁回其駕車逼停警車案上訴,判1年2月定讞
  • 蕭態度反覆,先稱拒繳罰金入監,今又改口湊錢盼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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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等5家媒體報導)

蕭湘瀚今(18日)上午向龜山警分局投案,原欲繳清15萬元罰金易科,但桃園地檢署以其有多次妨害公務前科、另案判刑1年2月定讞,認定准予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當庭駁回聲請,直接發監執行。桃監表示將安排特別房舍管理。

蕭昨(17日)原四處籌措資金欲繳罰金銷案,但最高法院同日駁回其2023年駕車逆向逼停巡邏警車案上訴,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判刑1年2月定讞,刑期逾6個月不得易科,確定須入監。蕭昨受訪時一度稱拒絕繳納罰金、選擇入監「體驗生活」,今早態度轉變,改稱已湊足15萬元盼易科,但未獲檢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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