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憲法委員會裁定安樂死法案合憲
- 馬克宏推動法案的重大勝利
- 法國加入荷蘭、比利時等安樂死合法化國家行列
- 醫療人員與機構適用「良心條款」可拒絕參與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法國最高憲法機關憲法委員會今日裁定,國會7月通過的安樂死法案全文合憲,但要求部分條文須更清楚說明。此裁決為總統馬克宏的重大勝利,也使法國加入荷蘭、比利時、瑞士、加拿大等安樂死合法化國家行列。
根據法案,適用對象須為法定成年、具法國國籍或長期居留權,且承受對治療無反應或拒絕治療後仍無法忍受的痛苦。申請流程由一名醫師先確認資格,再由小組審核,最終由醫師單獨決定是否同意,患者可隨時撤回意願。執行階段由患者自行施用致死藥物;若身體狀況不允許,則由醫療人員協助。
憲法委員會雖放行法案,但要求釐清部分條文,包括醫療人員拒絕參與安樂死的「良心條款」。委員會裁示,若私人醫療機構因安樂死「明顯違背」其設立宗旨,且其他醫療機構能滿足當地需求,也適用良心條款、有權拒絕協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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