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麗君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每周報到及境管8個月
- 若未在9日下午前籌出保釋金,將自7月10日起再延押2個月
- 石麗君仍否認犯行,但坦認部分客觀事實並願清理涉案土地
- 法官考量主要共犯與證人已多次訊問,供述已存卷保全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美濃區去年遭揭發的盜採砂石、掩埋廢棄物「大峽谷」案,涉案的前市議員特助石麗君遭起訴後已連續羈押近5個月。橋頭地院考量相關證據已保存完畢,裁定石麗君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石麗君自今年2月起遭羈押禁見,涉嫌主導非法傾倒廢土、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重案。今年5月,法官認定其具備相當政治影響力且有滅證事實,駁回律師交保聲請。然而在前天7月6日的訊問中,石麗君雖仍否認犯行,但已坦認部分客觀事實,表達清理涉案土地的意願,懇求法官給予具保停押的機會。
法官認為,石麗君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確屬重大,且其在美濃區從事政治工作、參與出資購買涉案土地,具備一定的政治與經濟實力,加上其供述與共犯、證人仍有明顯出入,依法仍有勾串與逃亡之虞。
不過法官衡量本案在偵查及準備程序中,已對主要共犯與證人進行多次訊問,相關供述已存卷保全,考量被告有固定住居所與家人同住,且偵查期間石麗君已繳交過100萬元保證金,最終同意透過追加30萬具保、限制住居、定期報到及境管等替代手段,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因而准予交保。
石麗君若順利辦理交保,出所後將面臨嚴格的防逃與防串證措施,除了限制住居於高雄市旗山區的指定處所外,每周日早上8時至晚間8時之間,必須親自向旗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報到。法院也明令其不得與本案相關共犯或證人有任何接觸與聯繫,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若未能在9日下午的期限前籌出保釋金,則自7月10日起再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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