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1月5日過世,享年63歲
- 4名家屬聲請拋棄繼承,士林地院5月14日裁准
- 李生前涉詐癌末病患150萬元,犯罪所得仍須追徵
- 另涉誹謗、吸金案,因過世均獲判公訴不受理
(綜合壹蘋新聞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國內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於今年1月5日過世,享年63歲。其4名家屬上月向士林地院聲請拋棄繼承,放棄李光輝生前留下的財產及債務,士林地院已於5月14日依《家事事件法》公告備查。
李光輝生前官司纏身,被控多起誹謗、詐欺案件。其中,他遭控向癌末女病患聲稱可提供「自然殺手細胞」NK療法治癌,收取150萬元,去年12月高等法院判處1年半徒刑,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150萬元定讞。因李已過世,雖不執行刑罰,但其未扣案的150萬元犯罪所得仍須從遺產中查扣。
此外,李光輝曾3度在法院開庭時涉嫌誹謗高院前庭長王炳梁,北檢依3個誹謗罪起訴,因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另其涉嫌以「印股票換鈔票」手法販售生技公司未上市股票,吸金1億元,台北地院原判10年,高院也因他過世,於4月間判決公訴不受理,並撤銷犯罪所得沒收。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