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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回應同志遊行「脫上衣就帶走」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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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劉世芳北市警同志大遊行集會遊行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劉世芳回應同志遊行爭議,稱按《集會遊行法》辦理即可
  • 她強調尊重多元性傾向,相信員警會依法執法
  • 萬華分局長陳勇華坦言警方「釐清」無強制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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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針對北市警偵查隊長陳怡凱日前受訪稱,同志酒吧執法時「脫上衣就帶走」沒問題,外界關注10月底將登場的同志大遊行是否也會因脫上衣被警方帶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6日)回應,遊行部分按照《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即可。

劉世芳上午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表示,尊重台北市政府的處理,相信員警在勤前教育時都有被告知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辦理;若勤前教育有不符規定的部分,內政部會督促各縣市警察局落實。她強調,台灣是多元族群且尊重各種不同性傾向的國家,此方向仍是現行原則。

今日新聞另報導,萬華分局長陳勇華受訪時坦言,警方所謂的「釐清」實際上沒有強制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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