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公布安泰醫院減重手術死亡案調查報告
- 主刀醫師王銘嶼對手術適應症認定寬鬆,涉過度醫療
- 兩名死者BMI分別為37.89及31.79,後者不符手術適應症
- 醫師僅門診診視一次,術前未完整評估
- 醫院與減重團隊各自獨立運作,無法實質管理
- 病房護理師僅接受一次減重手術教育訓練
- 病況惡化時轉診時機過晚
- 王銘嶼遭廢照後聲請停止處分,法院裁定駁回[4]
減重名醫縮胃手術釀2死 衛福部公布調查
已沉寂1報告10篇8家追蹤自
安泰醫院減重手術王銘嶼衛福部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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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近日公布高雄安泰醫院減重手術死亡事件專案調查報告,點出主刀醫師王銘嶼對減重手術適應症認定標準寬鬆,涉「過度醫療」,且術前風險評估不足、術後照護警覺性與應變能力低落等關鍵缺失。
兩名死者均為女性,分別為33歲(BMI 37.89)及41歲(BMI 31.79),後者不符合減重手術適應症。病人甲於去年6月30日接受縮胃曠腸手術,7月3日死亡;病人乙於7月9日手術,7月12日急救後當天死亡。
報告指出,主刀醫師僅在門診診視病人一次,溝通多透過社群通訊軟體,未留存正式病歷資料。兩名病人術前近一年無其他就醫紀錄,卻直接接受手術,未經完整評估。術後病況惡化時,醫院警覺性不足,轉診時機過晚。
調查報告列出10大問題,包括醫師術前未親自診療、同一時段執行手術及門診、醫院與減重團隊各自獨立運作,醫院無法實質管理與監督。病房護理師僅接受一次減重手術教育訓練。
安泰醫院去年8月提出根本原因分析,承認術前風險評估未落實、術後專業照顧不足、缺乏精密醫療維生器材等缺失,9月解散減重團隊。但醫療事故專案小組10月實地查證,發現改善尚未完成。
專案小組建議,醫療業務應由醫院自行經營,不得以實質外包模式委外辦理;醫院應避免減重團隊以社群軟體與病人溝通,並將團隊納入管理。針對不符合適應症的病人乙,報告強調其曾有多次減重手術病史,主刀醫師未納入風險評估,已達過度醫療程度。
王銘嶼遭高雄市衛生局依《醫師法》廢止執業執照後,不服提起行政救濟,並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處分執行,但法院審理後認為衛生局處分合法,裁定駁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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