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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大巨蛋旁原址改建 10月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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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改建台境企業國產署大巨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國產署大巨蛋旁原址改建案經歷8次流標後終將動工
  • 預計今年10月中旬開工,121年3月完成搬遷
  • 將興建兩棟辦公廳舍供國產署及觀光署進駐
  • 為全台首件異地地上權合作開發政府廳舍案例
  • 已收取權利金2500萬元,每年地租約1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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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鄰近台北大巨蛋的財政部國產署原址(仁愛段基地)改建案,在經歷8次流標後,於去年決標,為中央部會首宗危老改建案。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今天於例行記者會說明,該案預計今年10月中旬開工,規劃121年3月完成搬遷。

李政宗表示,該案於110年至113年間辦理8次公開招標均無廠商投標,114年1月15日決標予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月26日完成簽約。今年6月中旬啟動拆除工程,預計9月中旬完成,10月中旬正式開工進入新建施工階段,全案預計120年11月上旬申報竣工,121年3月上旬完成搬遷。

根據規劃,仁愛段基地將分別興建地上16層及11層(地下3層及4層)兩棟辦公廳舍,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進駐使用,並設置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

該案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由合作廠商依危老條例申請獎勵容積並興建政府辦公廳舍;國產署另提供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李政宗指出,此為全台首件異地地上權合作開發建置政府辦公廳舍案例。

為保障國產署權益,合作廠商須將仁愛段基地興建資金存入信託專戶並專款專用,待辦公廳舍興建完竣、驗收合格及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得開始營運。

財務方面,國產署已於決標後收取合作開發權利金2500萬元。未來開發完成後,除取得兩棟新建辦公廳舍,還可於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存續70年期間收取土地地租,每年約18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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