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蔡家不滿鄰居狗吠8個月,求償130萬敗訴
- 法院認定吠叫多發生於白天,晚間次數低於20次
- 蔡家噪音檢測未符《噪音管制標準》,也無環保局稽查紀錄
- 法院認為無法證明噪音與疾病間的因果關係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蔡姓一家四口因不滿隔壁曾家飼養的2隻犬隻長期吠叫,自2024年5月至2025年2月長達約8個月,導致家中長輩出現聽力障礙、暈眩及憂鬱情緒等適應障礙,最終不堪其擾搬離住處。蔡家提出3段監視器影片、分貝計照片及吠叫時間整理表,主張噪音超過85分貝,向曾家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30萬5237元。
曾家則抗辯,犬隻吠叫頻率不高,且蔡家提出的監視器影像多為下午2至4時,屬一般人正常活動時間,並質疑其噪音計儀器未符國際標準,也未經台中市環保局稽查,認為吠叫聲未逾越一般人客觀容忍標準。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蔡家提出的「吠叫時間整理表」顯示,8個月內犬隻雖偶有在晚間8至10時吠叫,但次數低於20次,最長僅1分半鐘,其餘均為正常活動時段。此外,蔡家雖提出噪音計報告,但未證明檢測方法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也未提出環保局稽查紀錄,無法證明犬隻吠叫屬長期、非一般人所能忍受的噪音,且未能證明噪音與蔡家疾病間的因果關係,最終判決蔡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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