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軍下士因把玩三用電表遭制止,作勢攻擊長官遭壓制
- 基隆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 林男與長官和解獲緩刑2年,現職為救護車司機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海軍131艦隊一名林姓醫務下士,2024年7月20日在基隆艦艇艙內隨意拿取「三用電表」把玩,遭直屬士官長制止後仍不聽勸,將電表隨意丟棄轉身離開。長官上前訓斥,林男回頭「作勢推擠」長官胸口,當場遭長官壓制在內燃機主機上,攻擊行為未得逞。案經基隆憲兵隊移送偵辦。
基隆地院審理時,林男始終坦承犯行,且與長官達成調解、獲長官不再追究。法官考量其無前科、已婚育有1未成年子女、經濟勉持,現職為救護車司機,依《陸海空軍刑法》對於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