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在明傾向推動修憲,總統任期改4年並可連任一次
- 現行制度為5年一任且不得連任
- 修憲被定位為政府「頭號施政任務」
- 需國會200名以上議員同意
- 李在明稱若修憲成功,不會由他開始連任[3]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韓聯社今日引述青瓦臺官員說法報導,韓國總統李在明傾向推動修憲,將總統任期由現行5年不得連任,改為4年並可連任一次,最多可做8年。李在明認為這是國民最易接受的方案。
青瓦臺官員表示,李在明也認同總統權力高度集中的體制存在問題,批評人士稱此為韓國的「帝王總統制」。政府希望透過總統兩任制來彌補集權制的侷限,並非實行內閣制或分權型總統制。修憲需要國會200名以上議員同意,因此最好在國會進行協商推動。
修憲被定位為李在明政府的「頭號施政任務」。政府成立初期,國政企劃委員會就曾將引入4年連任制和兩輪選舉制等內容納入修憲方案。李在明先前強調,若修憲成功,他不適任新憲法,不會由他開始連任[3]。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