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籍失聯移工持2把改造長槍幫果園驅猴
- 法院認對治安威脅低,依情堪憫恕減刑
- 判1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
- 刑滿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越南籍阮姓失聯移工受僱於台中和平山區果園,為協助雇主驅趕猴群,非法持有2把改造長槍。警方與移民署接獲檢舉後,於2022年10月前往查緝,當場查獲阮男同為失聯移工的妻子,並在工寮內起出2把改造長槍、制式散彈及鋼珠等物,阮男則趁隙逃逸,近期才落網歸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阮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法定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阮男持槍目的僅為協助果園驅趕猴群,無證據顯示曾持槍從事其他不法行為,且槍枝存放於偏遠山區工寮,人煙稀少,對社會治安威脅相對較低,因此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予以減刑。
法院判處阮男1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考量其2020年來台後即因連續曠職遭廢止居留許可,成為失聯移工,在台非法居留期間犯罪,對社會秩序產生重大危害,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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