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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時華涉詐欺判刑 未婚生女往事再掀波瀾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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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玻林伯實沈時華海角七號詐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沈時華涉詐欺案,被判6月徒刑、緩刑3年
  • 她誆稱製作《海角七號》音樂劇,詐取150萬元投資款
  • 沈時華曾獲金馬獎、金鐘獎最佳女配角
  • 她與台玻總裁林伯實未婚生女,傳因生女被拒入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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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今日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資深女星沈時華因台玻總裁夫人徐莉玲近日爭議事件,其過往再度被關注。沈時華2016年宣稱製作電影《海角七號》改編音樂劇,向碁石媒體公司募資150萬元,但最終未製作也未籌備,遭對方提告詐欺。

2020年6月,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沈時華。台北地院審理時,沈時華一度不認罪,強調是行政疏失,但最終自白犯罪,同年9月被判6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依調解內容分期賠償150萬元[1]。此後她逐漸淡出演藝圈,與外界斷聯。

沈時華1978年出道,1979年以電影《一個女工的故事》獲金馬獎最佳女配角,2006年以《愛殺17》獲金鐘獎最佳女配角。她1990年與時任台玻常務董事林伯實未婚生女,傳聞林伯實曾提出「生兒子才能入門」的條件,得知沈時華產女後人間蒸發[2]。沈時華後來向法院訴請林伯實認領女兒,經DNA比對確認血緣關係後,要求支付撫養費,最終撤回告訴獨自扶養女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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