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投入570萬興建寵物陽光樂園
- 樂園位於銅鑼鄉動保教育園區旁,預計11月27日完工
- 園區分大犬、小犬區,設波浪平台、棧道等設施
- 同步改善戶外運動空間並增設12間收容空間
- 動防所擴編,人力由45人增至54人
- 鍾東錦籲中央強制植入寵物晶片以治本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苗栗縣政府投入570萬元,在銅鑼鄉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旁興建「寵物陽光樂園」,17日由縣長鍾東錦等人主持動土典禮,預計今年11月27日完工。
樂園占地875平方公尺,依犬隻體型分區設計設施,小犬區有波浪平台、挑戰坡道、跨欄;大犬區則有「T」形棧道、斜坡平台等。同時改善戶外犬區運動收容空間351平方公尺,並增設12間收容空間。
動防所長吳炯毅表示,陽光樂園除增加收容空間外,更重要的是讓無家可歸的遊蕩犬在更好的環境中進行社會化,提升被看見與被認養的機會。
縣長鍾東錦舉例,動物與人一樣,太久沒曬太陽容易生病,希望樂園能讓犬隻在陽光下活動,提升快樂指數,盡快被認養。他也指出,目前遊蕩犬貓數量持續增加,中央應制定嚴格法條強制植入寵物晶片,或提供獎勵,從根源解決問題。
此外,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近日擴編,原保護收容課、動保救援課及收容福利課等4課增為5課,編制人力從45人增至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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