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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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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M中油台泥台電海委會海洋保育法管碧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海委會公布首波OECM,中油、台電、台泥獲證書
  • 管碧玲:台灣是全球少數將OECM入法的國家
  • OECM非專為保育設立,但須承諾管理及復育措施
  • 未達生物多樣性標準將撤銷認定,每年評估成效
  • 中油觀塘小燕鷗繁殖率高達8成[2]
  • 台電風機水下結構形成人工魚礁,魚種增5成[2]
  • 台泥和平港成功復育1001株珊瑚[2]
  • 全球僅229處海洋OECM,發展空間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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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5月22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海洋委員會發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認定成果,由主委管碧玲頒發證書給中油觀塘液化天然氣未開發區、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及台泥和平工業港。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仍積極邁向全球2030年陸域與海域至少30%納入有效保護的「30×30」目標。海保法於2025年7月1日正式實施,台灣在施行1年內完成3個OECM認定,展現行政效率。管碧玲強調,台灣是全球少數將OECM納入法律的國家,保育與產業發展並非對立,經科學監測、長期管理及公私協力即可共存。

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過去認為開發與生態保育互斥,OECM證明兩者可共榮共好[3]。

海保署長陸曉筠說明,OECM場域設立目的並非專為保育,但需承諾生物多樣性管理及復育措施。申請單位須提出具體管理計畫與資金投入,設有3至5年保育期程,若生物多樣性未達標準將撤銷認定資格,每年進行成效評估。與海洋保護區相比,OECM更強調結果導向的實際保育成效,兼顧在地文化與社會經濟價值。全球目前僅229處海洋OECM,仍有很大發展空間。

獲認定單位分別介紹保育成果:中油觀塘未開發區擁有保育類小燕鷗棲地及珍貴藻礁生態系統,小燕鷗繁殖率高達8成[2],透過生態保育公益信託基金挹注維持穩定。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位於彰化外海,21座風機水下基礎結構形成類人工魚礁,魚種增加5成[2],補充鄰近中華白海豚重要棲地的食餌魚種。台泥和平工業港採內挖式工法降低海岸破壞,成功復育1001株珊瑚[2],並發現珍貴硨磲貝,讓工業港轉型為兼具教育意義的場域。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學者提醒OECM獲認證只是開始,長期有效執行才是關鍵[1]
  • 開發單位應同時扮演保育者角色,尋求平衡點[1]
  • 學者建議政府建立媒合平台,納入地方社群力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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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學者對首波OECM提出長期執行挑戰。海洋大學副教授蘇楠傑指出,獲認證只是開始,如何長久有效執行才是關鍵,開發單位常被視為環境破壞者,應同時肩負保育者角色,找到平衡點[1]。海大副校長冉繁華則表示,OECM已成國際主流方向,台灣2024年通過海保法後進入多元治理新階段[1]。海大法政學系副教授鍾蕙先建議政府建立媒合平台,讓地方社群力量加入保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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