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5月22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海洋委員會發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認定成果,由主委管碧玲頒發證書給中油觀塘液化天然氣未開發區、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及台泥和平工業港。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仍積極邁向全球2030年陸域與海域至少30%納入有效保護的「30×30」目標。海保法於2025年7月1日正式實施,台灣在施行1年內完成3個OECM認定,展現行政效率。管碧玲強調,台灣是全球少數將OECM納入法律的國家,保育與產業發展並非對立,經科學監測、長期管理及公私協力即可共存。
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過去認為開發與生態保育互斥,OECM證明兩者可共榮共好[3]。
海保署長陸曉筠說明,OECM場域設立目的並非專為保育,但需承諾生物多樣性管理及復育措施。申請單位須提出具體管理計畫與資金投入,設有3至5年保育期程,若生物多樣性未達標準將撤銷認定資格,每年進行成效評估。與海洋保護區相比,OECM更強調結果導向的實際保育成效,兼顧在地文化與社會經濟價值。全球目前僅229處海洋OECM,仍有很大發展空間。
獲認定單位分別介紹保育成果:中油觀塘未開發區擁有保育類小燕鷗棲地及珍貴藻礁生態系統,小燕鷗繁殖率高達8成[2],透過生態保育公益信託基金挹注維持穩定。台電離岸風電第一期位於彰化外海,21座風機水下基礎結構形成類人工魚礁,魚種增加5成[2],補充鄰近中華白海豚重要棲地的食餌魚種。台泥和平工業港採內挖式工法降低海岸破壞,成功復育1001株珊瑚[2],並發現珍貴硨磲貝,讓工業港轉型為兼具教育意義的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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