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經理要求女助理穿黑絲襪,遭申訴性騷擾與霸凌
- 公司調查認定兩者不成立
- 男經理反告女助理誹謗並求償50萬元
- 台南地院認定女助理依法申訴,判男經理敗訴
- 法官採信李男曾說「男生喜歡看黑絲襪」等證詞[1]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名汽車銷售公司李姓業務經理,因要求女下屬「裙子穿短一點」、「最好穿黑絲襪」,遭女助理向公司及勞工局申訴涉嫌職場性騷擾與霸凌。公司內部調查後認定兩者「皆不成立」,李男認為名譽受損,反控女助理誹謗並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女助理任職近17年,與李男共事7年,過去配合良好,此次申訴並非憑空捏造。法官調查發現,李男確實曾對女助理說「妳就配黑絲襪,男生喜歡看」;公司其他員工也證稱「覺得經理行為讓L女感到像在性騷擾」、「經理一直關注L女身上,我會覺得不舒服」[1]。法官認定女助理是依法行使申訴權利,並非故意虛構事實侵害李男名譽,判決李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